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粮储局获悉,在2025年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启动之际,省发改委、省粮储局、国家粮储局黑龙江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统筹推进秋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抓好本地区秋粮收购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攻坚,为秋粮收购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把市场化收购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增强粮食市场化购销活力,推动形成主体多元、购销踊跃、流通顺畅的粮食市场良好局面。要围绕“人、钱、仓、粮”等关键要素做好秋粮收购要素保障,提早做好仓容、资金、设备、人员等准备,确保秋粮收购有序启动、平稳推进。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要切实履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按程序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要提前确定、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水稻产区县域不能出现“空白点”,方便农民就近卖粮;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质量要求的粮食。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主动适应农民售粮新变化,创新优化服务方式,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认真落实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要求,做好装卸指引、过磅称重、规范扦样(含自动扦样)、质量检验、账款清算等环节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导有条件的粮食收储企业根据需要早开门、晚收秤,适当延长收购时间。要加大预约收购推广使用力度,省粮储局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要在省、市级政府储备粮采购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中进一步使用预约收购,简化、优化预约收购系统,并稳妥实行线上线下并行的弹性收购方式,提升农民售粮满意度。
《通知》强调,要密切监测粮食市场形势,跟踪掌握供求、购销、价格等变化情况,强化形势会商和分析研判,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认真做好秋粮收购期间稻谷、玉米、大豆等收购进度统计调查工作,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农户售粮、企业收购等情况,必要时加大重点品种、重点地区监测频率。同时,强化执法监督,维护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各地粮储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规范涉企检查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加强粮食收购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与国家粮储局黑龙江局协作配合,做好最低收购价稻谷协同监管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安、库安、粮安。(记者 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