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2022年第1号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要求,决定废止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