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21期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党和国家始终把“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新形势下“三农问题”的解决、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建立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至关重要。总结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的经验,对完善我国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启示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已经走上了高度集约化和专业化阶段,而我国仍处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初步实现阶段,农业科技化与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劳动力素质低下,农业科技含量低,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慢等问题依然制约着农业现代化进一步发展。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堪好,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逐步与世界接轨,为促进新阶段农业生产的进步与发展、构建与新常态化的经济形式完美适应的现代农村,必须注重开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分析并总结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机制的特点与优势,并在充分调研我国具体农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相关建议,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化与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支持性作用。
1 发达国家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特点
回顾西方各个发达国家的农业职业教育起源及其发展历程,笔者总结其特点,主要表现为几个方面。
1.1 健全有力的法制保障
对于美国这一超级发达国家而言,其农业职业教育体系的进步与发展始终伴随着立法的不断完善。1862年,美国总统林肯通过并颁布了《莫雷尔法案》,或称“土地赠予法案”,其指出了农业学院的开办与经费来源,即各州可将因赠地所获取的资金收益投资于教育,建设新型农业学校,可称为“赠地学院”,主要从事农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培养学生农业生产与机械设备操作与使用等技能,以满足美国当时工农业的发展需求。该法案的颁布标志着美国农业职业教育开始进入到国家法律法规层次,且明确界定了其学科性质、授课方式、所学科目、应达到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等,成为美国农业职业教育发展与进步的坚实的法律支撑。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里,农业职业教育的相关立法逐步得到完善,1963年形成并成功发布《职业教育法》,1968年予以修正,1974年后相继出台并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的《生计教育法》、《职业训练协作法》等。美国政府颁布并投入执行的一系列的农业法律法规,帮助农村清除了职业教育的发展阻碍与限制性因素,为其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二战之后,英国政府逐步提高了对于区域农业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1947年颁布并实施《农业法》,为推动农业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性力量。1967年,英国《农业教育法令》得以形成,其指出需要引导农村地区兴建农业培训与职业教育,受《农业教育法令》的影响和引导,一些高等农业教学学院也对其专业设置、招生与考核标准做出了相应的调整。1986年,英国教育白皮书《教育与培训并重》完成,明确指出需积极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普及工作,以强化农村地区的职业教育,保证农业教育状态与国家经济运行和科学技术成果相一致。
1.2 多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对于法国而言,其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机制全面而系统、层次多且分明、涉及各种类型。首先,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主要是指职业型高中、技术型高中和各类培训学校;其次,高等农业职业教育,主要指的是基于中等教育之上的高等级职业学校,主要涉及大学职业学院、高级农业研修学习班等;再次,高等农业教育,与高等农业职业教育相似,主要指的是高等级大学,如各类工程师和研究生学院;最后还包括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法国针对不同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设立了相应的培养目标和服务对象,并由相应的机构承担培训,保证各个机构各司其职,具有系统性和层次性,进而发展成为一个全面而完整的农业教育机制。
经过一个世纪的推动与发展,澳大利亚已建构出以TAFE机构教育体系为核心的庞大而系统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TAFE与我国的大、中专教育类似,是普通高中与高等教育的衔接机构。其涉及了农业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和环节,如一般职业教育、成人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终身教育等。与其他国家相比,澳大利亚农业职业教育具有一个更完整的教育体系:①中等教育(包括实践培训教育);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院及TAFE学院);③高等教育(农业大学及大学中的农学院);④职业培训(农业培训和成人农业教育);⑤农业远程教育,主要由各个大学和高等农业教育学院设置并对学生开放,不同学校的远程教育彼此独立,为相关人员的就业、学习、提升自己提供了良好的渠道。
1.3 多样化的经费来源
德国农业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主要由国家和企业承担,双方责任明确,同时,公共经费和私人经费相互补充。其所需费用主要包含三个项目的内容:在提供教育的企业(农场)里产生的费用;在企业外的培训机构产生的费用;在职业学校里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将由教育提供方(企业)承担,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则通过补助金的形式进行资助,职业教育对学生是免费的。此种办学模式下,农业职业教育所需费用应同时由相关农业企业和政府机关联合承担,若校方与社会企业构建起合作关系,企业方一般需要承担合作办学费用的75%,州政府则会缴纳职业学校应承担的部分。企业承担的费用包括支付给学徒的报酬、学徒的社会保险费及培训材料费。
一直以来,澳大利亚政府十分注重农业职业教育,给予政策扶持的同时为其投入良多。政府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专业为在校学生提供拨款,学生人均5000~10000澳元不等。其他层次的教育由州政府拨款,如TAFE学院80%的经费由政府拨给,政府主要根据与学生接触的有效教学时数拨付。政府对中学阶段的职业教育的拨款根据在校生人数确定,同时各级政府还有专门的发展职业教育的补助经费。此外,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工商界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澳大利亚政府注重职业教育,并形成了规章制度,其指出,凡是一年总收入多于25万澳元的农业或牧业型企业应投入员工工资总预算的15%以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十分重视员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投入巨额资金建设自己的培训机构用于员工素质的再提升。
1.4 突出实践能力的教育理念
就英国来说,其农业职业教育极其重视学生的具体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在制定培养目标时,都会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围绕市场需求制定学生培养方案;在讲授教学内容时,把传授实际技能和职业技能有关知识作为重点,部分课程实践教学的比率超过了理论教学,达到了6:4。此外,英国农业职业院校的培养模式具有其特点,注重学生入校学习前的农业实践经历,一般实践期限最少为一年。入学后学生要参与到农牧场的经营管理,参与顶岗实习,按照岗位职责完成相关任务。
对于美国的农业职业院校来说,其要求学生在正式毕业之前需到相关单位进行实习,参加具体实践工作,并负责申报或参与某一农业生产研究项目以缓解相关问题,达到标准才准予毕业。毕业前的相关工作经验会促使学生在实践中理解和掌握学校所学知识,并获取专业技能鉴定证书,为他们以后的就业、创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5 教学、科研、推广紧密结合
在美国当地,农业职业教育院校一直以教学与科研相统一为教育理念,即教学过程应与具体的农业科学研究及其科研成果推广实施有效统一,进而构建学校教学、农业科学研究、农业科研成果推广与使用“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这个体系有三方面内容:①教育、研究和推广的核心在州农学院(“赠地学院”),即农学院承担本州的农业教育、研究和推广工作,三者紧密相关,互相促进,并为农业生产问题的解决、成果的转化服务;②当地政府结合其农业发展需求和人才需要,可设计区域推广方案并报上级批准,各个地区的推广站的工作和服务应充分考察其农业生产特点与具体情况;③推广工作所需的费用应进行多方面的筹资,其主体可包含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当地的县财政机关这三级单位。农业推广工作也主要涉及联邦、州和县三级农业推广部门。联邦农业推广局作为全国最高一级的承担农业推广工作和推广管理的单位,应根据其专业性和统筹性,给予下级单位以有效的指导和技术支持;州推广站在这一推广体系中处于居中的位置,承担着上传下达的任务,同时也是其最重要的主体,各州所设立的农业职业教育学校的农业技术推广站,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或技术研究,形成完整的、可执行的推广方案,并统筹管理推广费用,此外,还为农民提供教学与培训,与农民分享最新的科研成果等;县农业推广机构是各个农业地区的基层派出单位,承接州一级下发的工作和任务并保证效果。
2 对我国的启示
2.1 加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立法
目前,农业职业教育等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我国尚处于缺位状态,仅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农业职业教育相关立法还不够健全,很多问题并未被纳入法律范畴,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与进步还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持。只有上升至法规制度层面,才可对我国农业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和进步提供充足的支持和保障,才能促进我国农业职业教育体制的系统化、细致化、层次化,进而保证农业职业教育工作的稳定、有序推进,有效解决“三农”问题,最终促使我国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的长远进步。
2.2 构建多层次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要构建以中、高等级职业教育为核心,农村农民培训机构全面协调的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为适龄青年提供继续学习深造机会、为农村提供实用人才;高等农业职业教育负责培养高层次农业职业技术人才,为培养新型农业农民提供教育支撑。在调整和建构我国农业职业院校体系时,应有效调查并充分考虑地区农业技术人才和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和需求类型,以结合具体实践及时调整学校专业设置、招生情况,明确农业教育院校与所在区域农业经济发展二者间的关系。
2.3 拓展多样化经费渠道
构建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需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出台相关政策,同时在原有中、高等教育的基础上构建政府协同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与个人广泛参与、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的资金筹措机制。各级政府对农业院校参与营利事业取得的收入和进行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实行免税;鼓励企业积极与学校开展深度合作,并给予适合的经济补助和税收优惠,以促进企业安排学生开展实习、驻派兼职讲师;给予各级农业学校与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合作办学与合作办企等模式一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
2.4 加强实践教学能力培养
农业高职院校课程设置要以农业经济为导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增设或去除一些课程,使课程设置更合理化、实用化。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变革与发展,农业生产技术应用广泛,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这对农业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农业职业教育的课程应增添相应的内容,如农业机械化应用、计算机应用、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此外,农业职业院校要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实践内容所占课程比重,增加他们参与农业生产活动的时间,理论联系实际,从而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使学生既能深刻地领会和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又能将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去,真正成为农业实用型职业技术人才。
2.5 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道路
教育与生产的有效结合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实效,但需要政府的牵头与积极引导,加强学校与合作企业的责任感,通过“农业教育专业+农业具体产业”、“农业教学+农业技术研发”、“学生培养+学生就业”等培养模式,将学校、各个企事业单位相连接;通过“以市场为主导、以项目为推动性力量、以农业教育专业为链接、四位一体、促进资源共享”的校企合作的新型农业职业教育模式,促进企业与校方的科研开发与技术研究的新型合作机制。校企共同努力,以探索并构建出以学校为主体,各类农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开放式、专业性人才教育基地,进而实现教育与具体生产、学校主体与企业主体、学习专业与具体职业、课程体系与专业能力、培养训练过程与实际生产过程的完美对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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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薇.农业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思考[J].高等职业教育,2014,10(5):9.
作者简介:王凯(1987—),男,江苏句容人,助教,研究方向:金融学、教育经济等。
作者: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