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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农药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更新时间:2026-01-09 10:31:56点击次数:163次

全省农药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春回黑土,农事伊始。正值“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已陆续进入备耕阶段,为持续强化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全链条监管,切实筑牢我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生态环境安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郑重提示:

农药生产者应做到五必须

1.必须落实安全责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2.必须标明原药信息。农药制剂产品应当标注所用原药(母药)的登记证号和生产企业名称,相关内容可以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中体现,由该制剂产品登记证持有人对真实性负责。

3.必须统一商标使用。同一登记证号的农药产品应当标注同样的商标,委托加工、分装的产品不得标注受托人的商标。

4.必须明确适用作物。农药产品登记用于耐除草剂作物的,应当标注适用的作物品种名称;用于耐除草剂转基因作物的,应当标注适用的作物和转化体名称。

5.必须标注指定助剂。农药产品使用时需要添加指定助剂的,应当标注助剂的相关信息。

农药经营者应做到四规范

1.规范经营行为。农药经营者应当将农药经营许可证置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依法建立采购、销售台账,全面实行实名购买制度,确保农药流向可追溯。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科学推荐农药,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者应当为农药使用者提供用药指导。

2.规范线上运营。利用互联网经营农药的(除卫生用农药及农药生产企业通过自有网站销售本企业产品外),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在上线运营后20日内将网站名称、网络平台名称、应用程序名称等报发证机关备案。2026年1月1日前已上线运营的互联网农药经营者,应当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限制使用农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

3.规范信息公示。互联网经营农药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农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全部信息或者其链接标识。农药经营许可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更新页面内容。所展示的农药利用产品标签等信息应确保完整、真实、准确,与实际销售产品一致。

4.规范平台管理。农药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建立并实施农药经营资质核验、网络经营行为监督、农药信息展示、农药实名购买、交易记录保存、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

广大农民朋友选购农药应做到五看

一看经营资质。务必前往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门店购买。切勿在无证摊点、流动商贩或来路不明的“忽悠团”处购买,以确保农药来源合法可靠。

二看包装外观。合格的农药包装应完整、清洁,印刷清晰且规格统一。如发现包装有破损、污渍、印刷模糊或为散装农药,请勿购买。

三看标签信息。农药标签必须完整规范,内容应包括农药名称、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质量标准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及可追溯二维码,扫码后可查询对应信息。若标签缺失、信息不全、一签多用或二维码无法识别,请勿购买。

四看药剂状态。正常的液体农药应均匀稳定,固体农药应干燥松散。如遇以下情况请勿购买:乳油、水剂等出现分层、沉淀或浑浊;悬浮剂、水乳剂经摇晃后仍有大量结块或沉淀;粉剂结块硬实;烟剂受潮或片剂出现粉化。

五看简易试验。可取少量农药进行简易测试:乳油稀释后应均匀无浮油;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等应在水中分散均匀,沉淀缓慢;喷雾罐按压时喷力充足;烟剂点燃后应持续燃烧。若出现快速沉淀、不易溶解、喷雾无力或易熄灭等现象,请勿购买。

广大农民朋友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应做到五要

一要‌对症选药与适时施药。根据病虫草害种类选择针对性农药,优先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并依据发生规律,在防治指标和关键时期用药,以提升防控效果。‌

二要‌科学用药与合理轮换用药。严格按标签推荐剂量配制,避免过量或不足;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防止抗药性产生。

三要‌规范施药与做好防护措施。要均匀喷洒、避免重喷漏喷;施药人员需穿戴防护装备,严禁手触农药,并选择清晨或傍晚作业,避开高温、雨天及大风天气。‌

四要注意‌安全间隔与环境管理。遵守安全间隔期,采收前停止施药;禁止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敏感区域内使用农药,不得在河塘沟渠清洗施药器械;妥善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禁止随意丢弃或私自焚烧、填埋。‌

五要做好施药‌器械维护与合规操作。根据作物生育时期、防治对象,合理选择相应的施药机械,合理确定作业参数(喷液量、压力、速度、高度、喷幅等);施药前检查器械完好性,使用后及时清洗;根据气象条件规范作业减少飘移,并远离敏感作物。

新春佳节将近,衷心祝愿全省农药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朋友们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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