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3日,我市印发了《2022年哈尔滨市扩种大豆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哈政办规〔2022〕4号,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去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强调“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12月25—26日,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李克强总理部署要求,并强调“大力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提出“要攻坚克难扩种大豆油料,抓好东北四省区大豆面积恢复,支持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等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
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部署要求,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扩豆”任务,充分调动广大生产者扩种大豆积极性,制定相关政策。
二、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方案补贴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辖区范围内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事业单位等)。相关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大豆扩种补贴范围为本市辖区面积范围内的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即与乡镇、村、企、场确立承包合同、军队农场、国有企事业单位耕地)据实补贴,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和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大豆面积、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大豆种植面积,不予补贴。经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我市大豆扩种补贴在省生产者和轮作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大豆种植良种每亩30元补贴。为降低大豆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减少生产者成本投入,在遇到极端灾害性天气时减少损失,符合补贴标准的生产者可享受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农户实际承担的保费金额(以2022年新保费标准比例执行)。
三、资金发放时间
7月25日前,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经市政府审批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及时将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等到户明细数据在村屯(单位)和乡镇政府同时进行张榜公示,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公示补贴资金情况,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公示补贴面积、补贴标准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10日前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四、解读机构
牵头解读机构为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6772817。